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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性别歧视性的村规民约并赋权于妇女:一位中国女村主任的成长经历

修订性别歧视性的村规民约并赋权于妇女:一位中国女村主任的成长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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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性别歧视性的村规民约并赋权于妇女:一位中国女村主任的成长经历

calendar_today 05 March 2021

袁庆是安徽省长丰县安费塘村村主任。图为2019年6月,她骑车越过田庄,联系当地工厂建立合作关系,争取为当地妇女创收。 ©联合国人口基金/黄琼

现年32岁的袁庆是安徽省长丰县安费塘村的女村主任。她是一名孤儿,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从小遭遇性别歧视,她曾被家人以“女孩早晚都要嫁人”为由,拒绝其读高中。

然而,这一经历并没有阻止袁庆实现自我潜能和倡导妇女和女童的权利。

修订带有性别歧视性的村规民约

2015年,袁庆作为安费塘村的一名村干部,在联合国人口基金应对性别选择当地干预项目的推动下,负责修订带有性别歧视性的村规民约。这些村规民约使当地村民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自主行使村民权利。
 

“起初,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推动性别平等,”袁庆表示。

袁庆走街串户,收集每一户对于如何提高村规民约的意见。这一方法收效甚微,因为许多村民表示,已经男女平等了。

然而,正如袁庆自身的成长故事,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观念和歧视妇女和女童的做法依然存在。

此外,袁庆在日程生活中有了更多发现。比如,每到逢年过节,基本只有男人上桌,女性在后厨忙活;村里开大会时,男性享有最终决定权,极少女性出席并发表意见。

袁庆邀请村民们参加性别平等培训,并通过角色扮演探索性别刻板印象。在那之后,越来越多村民开始意识到男女受到的不同待遇。

如今,随着当地村规民约的修订,男性被鼓励分担家务劳动,女性被鼓励参与公共事务决策——性别配额要求村委会成员的一半须是妇女。

过去,已婚或离婚妇女无权拥有土地。现在,她们享有与男性同样的拥有土地的权利,无论她们的婚姻状况如何,也无论她们是否来自只有女孩的家庭。

赋予妇女经济权

作为联合国人口基金项目的实践者,袁庆认识到妇女赋权和提高妇女经济地位对于改变包括重男轻女文化观念在内的社会规范的重要性。自2018年以来,袁庆通过经济赋权,为保护当地妇女权益又迈出了一步。在联合国人口基金和政府支持下,袁庆为留守妇女组织就业技能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她们的收入。

村里的五名妇女获得了家政资格证,并在城市里获得了高薪工作。

对于那些不能离开村庄的妇女,她们得到了创新性的农业技术支持,例如,提倡虾稻共养,在田里种水稻的同时养小龙虾。同样的面积,一亩田多挣一千多块。

妇女们在获得经济独立的同时,也赢得了丈夫们更多的尊重。她们更有能力表达自己的权利并做出自由选择。随着基于性别的限制减少,当地妇女获得了更多机会参与到当地公民、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性别平等意识的推动和重男轻女观念的改善使安费堂村的面貌也在改变。越来越多村民理解了女孩的价值,并见证了女童和妇女如何让我们生活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袁庆在村里积聚了更多声望,从一名普通村干部成长为一名颇具威望的女村主任。她依然在继续前进的脚步,为实现当地妇女经济独立而奔走于各大工厂之间,建立联系,筹集资源。

 “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已深深扎根于我的脑海,并融入了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当中,”袁庆表示。